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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家装合同四注意

       质量验收标准有两个

       目前家庭装修当中工程质量的争议很多,其中,最为主要的是施工当中运用哪个施工质量标准的问题。举个例子说,由于家庭装修施工报价过低的原因,造成一些工程的施工方不得不采用尽可能低的施工成本来保证自己起码的收益。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什么才是监督以及验收相应工程的依据呢?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合同双方在合同里对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的约定。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装修来说,我们目前大多依照北京市通用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而对于那些投资比较多报价比较高的工程来说,就应该使用《高级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否则对这些消费者来说,最后可能就会感觉自己得到工程的结果并不能让自己满意。

       付款方式不要随意改

       前几天,有两个消费者投诉一家目前在北京搞的最热闹的某进京装饰公司,其中有一份合同在付款方式的填写上有明显的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这份合同是这样填写的:“开工前三日付50%,木工进场付30%,油漆工进场付15%,结算时全部付清”,粗一看,没有什么问题,可是仔细一研究,就会发现这项条款对消费者非常不利。为什么呢?其实,开工第一天木工、油漆工就可以同时进场。第一天他们都有活儿干,木工可以在墙面用电锤打眼,油漆工就可以给墙面刮腻子,而我们却不能说他们是在磨洋工。在这种情况下,装饰公司向您要工程款应该是在严格地执行合同,您如果怕对方拿了钱不好好干,不打算把工程款按照合同支付,就有违约嫌疑了。所以笔者提醒您,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最好参照目前北京市通用的“三次付款方式,首期在开工前三日支付60%,工程过半支付35%,竣工验收支付余款”,这样工程干了一半再付二次款对自己会有一定程度的保证。

       工程验收三步走

       对于不大了解家装工程的消费者来说,有的人可能会认为自己在工程竣工的时候验收工程质量就可以了,还有一部分消费者认为目前家庭装修存在着很大问题,所以在施工的时候,自己盯在工地上一步不敢离开,可是最后发现工程质量也不能让自己满意。因此,合同文本考虑到目前家装行业的现状以及消费者的要求规定了分阶段验收的条款。而家装工程的验收基本上是按照三个阶段来完成,即“隐蔽工程完工”、“木工项目完工”、“竣工”。这三个阶段的约定主要是考虑到那些完工以后就发现不了问题的隐蔽工程项目(如防水工程、配点工程以及暗藏给排水工程)需要提前验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就能解决的饰面工程(如木工贴面,墙 地砖 的粘贴),发现以后随时能够维修;工程在竣工阶段就应该对整体的每个项目进行详细的检查验收。

违约责任要填清

       在家庭装修施工过程中合约双方发生违约责任主要反映在合同甲方延误工程款的支付,以及合同乙方工程期限的延误。还是以前面笔者举的那两个投诉为例,当检查两个消费者送来的与装饰公司签订的家装合同时,笔者发现,两份合同都没有填写“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具体到这两个投诉上,工程都出现严重的工程拖期现象,一个工程工期延误了整整一个月,另一个工程从2000年的11月“完工”,直到现在还没有达到业主能够安全入住的条件。但是,由于在两份合同里关于工程延误的问题都没有提出约定,所以出现问题以后消费者都很难使用合同来保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