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下旬,湟里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国土资源所相继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在湟里建管所下发的《停工通知书》上看到,该处房屋的建设单位为常州市银峰砂带厂,法人代表姓赵,当时认定该房屋为“综合楼4间3层,面积600平方米”。